建设地点:宁波市区。
建设规模:宁波市江北区金钻路(再生水厂配套段-宝轴路)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290m;宁波市江北区姚江新区B区块部分配套道路(纬一路、纬三路、经三路、经四路、经三路西侧16m支路)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1440m;宁波市江北区姚江新区纬二路(金山路-河滩浦河)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1010m;宁波市江北区姚江新区经二路(纬二路-云飞路)及纬四路(经一路-经二路)燃气中压管道工程,约665m;宁波市海曙区HS16-02-32a地块项目(滨建潮映府)户内燃气工程454户、庭院燃气工程约940m。
招标控制价:******元。
计划工期:户内、庭院管道工期与房产工期一致;道路管道工期与市政工期同步,人行道结构层施工以前完成。
招标范围:户内、庭院燃气管道安装;道路燃气工程中压管道安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GB1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须提供一线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单或雇主责任险保险保单(人均最高保额或人均最高赔偿限额不低于40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3.2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与当前岗位一致。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其进行事后查询,如该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至2024年11月1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
)自行免费下载。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4.5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4.6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6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开标室611室)。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有限公司(******/)上发布。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四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欧工、赵工
电 话:0574-******、0574-******
传真:057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大厦E座10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李天宇、唐涛、吴强、陆柯妤、钟波达、卢赞、张杰、张珠芳
电话:0574-******
传真:0574-******
监管单位:******有限公司
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