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高新区清洁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高瑞二期)
2、委托代理编号:XTJY******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内容 | 工期 | 采购预算 |
整 包 | 湘潭高新区清洁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高瑞二期) | 湘潭高新区清洁能源产业园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高瑞二期)占地面积约10.3亩,南侧紧邻光华路,主要实施内容为场地平整,总挖方量约4.3万立方米,需外运土方量约4.3万立方米(挖运至招标人指定弃土场内),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0日历天(如遇天气影响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经招标人同意工期顺延) | 人民币 ******.33元 |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1.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内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内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12月、2025年1、2月连续三个月。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按本邀请公告的要求和格式提供基本和特定资格条件规定的全部有效证明材料;
9、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请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8日17时00分止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传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同时,请投标人下载最新《湘潭市政府采购/社会项目电子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在2025年4月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trade/index.jhtml)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7080/ca-hunanplatform/operation/main。
3、资格审查证明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供应商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注:资格审查会议,投标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请所有投标供应商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4月9日)。
3、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详见谈判邀请通知)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通过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发出谈判邀请通知,并发出谈判文件(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平台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另行告知)。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幸福路1号
联 系 人:李文芳
电 话:0731-******
******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24号新城庭院B栋1楼
联系人:李 婕
电 话:0731-******
******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0731-******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较大数额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及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代理人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