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本体修缮和环境整治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1-14
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165号
采购人(全称):******体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本体修缮和环境整治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165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内容:湘潭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本体修缮和环境整治
5、是否分包:否
6、项目负责人:唐辉
7、联系电话:073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5元
大写:壹佰肆拾玖万贰仟伍佰叁拾肆元零伍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标的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整包 | ******有限公司 | 湘潭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本体修缮和环境整治项目 | 纪念碑、保护标志碑、围墙、台基、石栏杆、地面、踏步等,修缮建筑面积30.75㎡;环境整治工程包括园区内、前广场的绿化景观、排水系统、电力、安防系统和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环境整治面积1785㎡。 | 1 | 项 | ******.05元 |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þ分期付款:采用阶段性验收,施工完成50%工程量付合同工程款40%;全部项目竣工经市局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经省文物部门终验通过后,依程序完成结算审计并经当地财政(审计)部门审定同意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体育局
验收方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验收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1月13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体育局
附件:合同。
甲 方:(公章)******体育局 乙 方:(公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王霓 委托代理人:彭兰
电 话:0731-******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39号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818号长城华都公寓16027房
******银行:******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