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芦淞通用机场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株洲芦淞通用机场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办公室公文处理单(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株洲芦淞通用机场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事项的请示》(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及上级政策性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株洲芦淞通用机场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株洲市芦淞区航空城片区,北临机场大道,东临京港澳东移线,南临东城大道,西临千亿大道。
2.3建设规模: 株洲芦淞通用机场现有跑道长800米、宽45米,为A1类通用机场,机场改扩建项目拟分两期实施,一期在既有跑道南端新建一条长1800米、宽45米的东西向跑道,同步搭建塔台等飞行区必要设施,建成后飞行区等级达到3C;二期跑道延长拓宽至2600*50米,新建航站综合楼等,同时配套航管、给排水、供电、道路、污水污物、气象观测场等配套设施,飞行区等级提升为4C。(具体建设内容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2.4投资估算:167150万元。
2.5招标范围:勘察服务:包括地质详细勘察及勘察配合工作,勘察深度达到机场工程详细勘察阶段要求。
设计服务:包括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服务,必要的相关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相关评估类项目做设计调整、报批配合等相关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清单计价服务。
其他服务:为获得行业及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批复及施工图完成图审所必须开展的工作,提供工程范围1:2000正射影像地图成果以及项目效果图。
2.6服务期限:本项目拟分两期实施,合同签订后,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指令起15日历天内完成当期详细勘察工作及正射影像地图;
合同签订之日,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指令起15日历天内完成当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初步设计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当期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编制。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 年 月 日前)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满足以下形式之一均可: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负责勘察任务工作单位拟派);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负责设计任务工作单位拟派);拟任造价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负责预算任务工作单位拟派),如分级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以上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在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满足其承担的相应工作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4月2日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2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委员会(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QQ:******76或073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城发高新大厦26楼
邮 编:412000
联 系 人:颜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1602室
邮 编:412000
项目负责人:文灿、唐杰、黄钢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