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虞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第一标段(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的委托,就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虞城县农村黑臭水体******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进行定标,现就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虞城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2、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5-5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30号
3、项目代码:2408-411425-04-05-394214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5、招标控制价:3241.946850万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28元,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74586.5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1元,规费:******.51元,税金:******.89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2月2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定标信息
1、定标日期:2025年3月28日
2、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定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四、核查信息
1、核查内容:
①实力: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②人员:定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③信誉:定标候选人企业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⑤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⑥2021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⑦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
⑧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内容完整性、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风险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先进性、针对性、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2、核查结果: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核查结果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文件信誉中“信用中国”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核查不通过。只查询1项,为:失信被执行人;未查询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2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文件信誉中“信用中国”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核查不通过。只查询2项,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查询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3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2021年12月、2022年12月均发生过诉讼情况,但投标文件却提供“无诉讼和仲裁承诺”与招标文件“(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标题与内容不一致,承诺失实,核查不通过。 |
4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7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8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五、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3元 大写:叁仟贰佰肆拾万零捌仟壹佰柒拾伍元肆角叁分
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工 期:10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侯俊杰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豫************
六、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七、公示期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
八、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虞城分局
地 址:虞城县滨河路行政中心综合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南京路归德路交叉口宇鑫国际1号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办公室
地 ******财政局院内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